项目名称:开远市中和营代元塑料再生制品厂废旧塑料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开远市中和营镇黑果山
建设单位:开远市中和营代元塑料再生制品厂
法人代表:丁嘉庆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3333.3m2(5亩),总建筑面积961.5m2。
行业类别:[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
项目总投资:290.70万元;环保投资:41.00万元
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
开远市中和营代元塑料再生制品厂于2017年8月15日取得塑料橡胶再生制品制造、销售的营业执照,拟投资290.70万元建设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场地系租赁开远市中营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黑果山场地和住房,占地面积3333.3m2。项目利用回收中和营镇周边村庄农户使用的农膜等废塑料为原材料,进行再生塑料颗粒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能有效减少废气塑料对中和营镇周边的污染。
1、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在原有厂址(堆煤场)的基础上,新建1栋生产车间(18m×12m×8m),1栋成品仓库(20m×18m×8m),1个原料堆场(约500m2),1栋办公楼(占地约360m2);清洗池(270m3)、沉淀水(300m3)池和循环水池(200m3)各1个。
2、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1)原材料运输
使用封闭式交通工具将购买的废塑料运输至厂区内的原料堆场。
(2)分拣
需要对原料堆场的废塑料进行分拣,将不同种类的废塑料分类存放。
(3)初次清洗
在破碎工序前对原料做简单清洗,主要洗去废塑料上附着的泥沙等。
(4)破碎
初次清洗后的废塑料通过传送带输送至破碎机,切割成较小形态,以方便后续热熔造粒工序的加工。破碎废塑料时易产生粉尘,推荐采用湿法破碎,可有效降低无组织颗粒物的产生。
(5)二次清洗
破碎后的废塑料经传送带输送至清洗池进行涡轮清洗,涡轮清洗主要去除塑料碎片上的杂质、粘胶的残余物。
(6)热熔造粒工序
清洗后的原料需要进行干燥,通过电磁加热器,脱去多余水分;然后根据不同原料的特性调整加热温度;之后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50~180℃。塑料熔体经拉丝—冷却—切粒后,成为颗粒状产品。成品为直径约1.25mm,长度约2.5-3mm的颗粒状塑料粒子。
(7)包装、入库
尺寸不合格的颗粒经震动筛选返回重新造粒,合格的产品由定量包装系统包装,之后送入成品库存放。
(8)产品去向
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颗粒,全部产品外销。
根据建设单位委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评价区域进行进行现状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项目评价区域内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应标准要求;TSP、PM10、SO2、NO2日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项目评价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大河,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所选监测断面水质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1、地表水
距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大河,环境功能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28-2002)IV类,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清洗过程,不外排;项目设旱厕,定期清掏后请周边村民挑走作为农田基肥;生活污水经过污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本项目地面水环境评价不设等级,重点进行废水不外排可行性分析。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距厂址约1.5km的大河。
2、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属于Ⅲ类项目。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活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不涉及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源保护区、也不涉及补给径流区,同时场地内无分散居民饮用水源等其它环境敏感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等级划分依据,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划为三级,重点分析废水不外排和地下水保护措施。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围1.0km范围内的地下水。
3、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首先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然后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经计算知各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根据表2-1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规定的大气环境评价等级确定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圆心,半径2.5km的圆形范围。
4、噪声
本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并且受影响人数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确定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界四周200m范围。
5、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的规定,“工程占地≤2km2的一般区域,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项目建设所影响的生态区域敏感程度为一般区域,不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设为三级。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址周边1000m范围。
6、环境风险
项目使用主要原料为聚乙烯、聚丙烯废塑料,但并不涉及易挥发、有毒的液体和气体,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距离源点3.0km的范围内。
项目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废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造粒工序产生的热熔有机废气。
本环评通过大气估算模式(Screen3)模拟项目建成后的正常工况运行和非正常工况运行下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的排放情况,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建成后排放的气态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结合项目选址、污染源的排放强度与排放方式、大气污染控制措施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该项目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环评要求项目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维护,定期更换活性炭,保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在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以减少事故状况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所在地还未建成市镇雨污管网,项目无外排废水,自建厂区内雨水管网,雨水收集后补充原料清洗用水,富裕的雨水排入G323国道泄洪沟。
拟建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和清洗原料水,这部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用水主要为职工在厂区内食宿的用水,这部分水经隔油池、污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或降尘洒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936m3/d,其中食堂废水产生量0.74m3/d,经隔油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排入污水收集沉淀池。项目拟设置1个10m3的污水收集沉淀池,容积可储存5天的项目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后回用,不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附近的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新鲜用水由附近村落供水系统提供,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取水点。拟建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无外排。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厂区布局,本环评模拟估算了项目建成后生产设备对厂区边界噪声的贡献情况。估算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按要求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后,投产后产生的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要求。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没有敏感目标,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产生种类较单一,不能重复利用的固体废物由废品收购站及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可重新利用的废塑料渣回用于热熔工序。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能达到100%,不排入外环境。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1)粉尘
废塑料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环评建议采用湿法破碎,清洗过的废塑料不进行脱水直接带水进行破碎,有效去除了75%的粉尘,剩余25%的粉尘以无组织排放的形式散落在车间内。本项目年粉尘产生量约为0.5吨。
2)有机废气
本环评推介建设方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的方式来处理挤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不低于15m。查阅相关资料,集气罩废气收集效率以85%计(通过加大集气罩的收集面积,保持集气口微负压,确保废气收集装置的收集效率在85%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率约约为85%。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0.215t/a,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0.075t/a。
1)生产废水
项目对生产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项目拟设置1个总容积为300m3的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沉淀后的上清液排入循环水池,回用于清洗过程。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池,每日补充损耗水量,循环利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区内设置旱厕、污水收集沉淀池、隔油池,分别收集洗手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旱厕清掏后提供给周边农化作农家肥,食堂泔水提供给周边农户养猪使用,生活污水经沉淀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或降尘洒水。不外排。
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购置低噪设备,加大高噪设备的噪声治理力度,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
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固废贮存间和垃圾房,分别分类收集废活性炭、分拣废物和生产边角料、生活办公垃圾。危废暂存间、固废贮存间和垃圾房均按相关要求建造,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固体废物暂存场地需要采用有效的防渗处理,水泥地面硬化,确保不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生活垃圾由厂内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中国环保产业网(http://www.zghbcy.com/)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通过网络公开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7年9月19~29日(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一、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开远市中和营代元塑料再生制品厂
联系人:丁嘉庆
联系方式:151264441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3-318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371-55318082;传真号码:0371-55318016
电子信箱:232002162@qq.com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