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固体〔2026〕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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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编制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2026年7月8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6年7月9日印发
(转发自生态环境部,原文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607/t20260714_1161736.html)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