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46号片区A2-5号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信息公示
广大公众朋友: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马街街道办事处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昆明市西山区46号片区A2-5号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5号地块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积善社区。东至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6-1号地块,南至杭瑞高速路,西至华苑路,北至中铁二局昆明草海项目经理部。A2-5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02°39′15.63″,北纬25°1′49.15″,总面积为31395.63m2。
由于昆明市西山区城中村改造,A2-5地块用地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要求,A2-5地块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为查清A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马街街道办事处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立即成立了项目工作组,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开展A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在委托单位的协助下,我公司收集了地块利用历史、现状和未来规划等资料,对了解地块利用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访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布点采样和检测方案,并委托云南亚明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土壤、地下水样品、周边地表水样品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对其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结合现场踏勘到的实际情况和现场采集样品的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现场踏勘结果、人员访谈结果,经过分析。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1)现状条件下,项目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无可能污染源,不会对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项目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可能污染源,主要为锦大二手车市场、昆明西山镜清建筑金属结构厂生产车间、云南机电汽车联合销售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污染风险不可忽略,主要受污染层位为表层土壤,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烃。
因此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ZK1~ZK10),其中ZK1不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中的要求,故未在ZK1位置采集土壤样品,因此,本次调查实际采集样品的监测点为ZK2~ZK10,共采集样品38个(包括5平行样品)。
本次调查,土壤对照点监测数据参照《昆明市西山区46号片区A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中的对照点监测数据,土壤对照点样品共4个(包括1个平行样品)。
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项目地块内土壤样品共计38个(包括5平行样),监测因子有检出的为:pH、砷、镉、铜、铅、汞、镍、二氯甲烷、氯仿、四氯化碳、1,2-二氯丙烷、甲苯、四氯乙烯、1,1,2,2-四氯乙烷、1,2-二氯苯、1,4-二氯苯、石油烃;未检出的为:六价铬、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1,1,1,2-四氯乙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乙苯、苯乙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项目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铜、铅、镍含量高于对照监测点;VOCs、SVOC基本与对照监测点一致;石油烃含量高于对照监测点。但项目地块内38个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项目地块内共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点(ZK3、ZK5、ZK8、ZK10),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
根据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项目地块内地下水样品共计4个(不包括平行样),监测因子有检出的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钠、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碘化物、汞、砷、六价铬、苯、甲苯、铜、镉、铅。未检出的为:铝、挥发酚、硫化物、氰化物、硒、氯仿、四氯化碳、石油类。
对比地下水上下游样品检测数据,上下游样品中各监测指标检测值变化不大,均处于相同数量级。地下水监测指标氨氮的值接近标准限值,主要是受到新运粮河的影响,新运粮河与项目地块地下水水力联系紧密,新运粮河受人类生产生活影响,从而导致项目地块内地下水中氨氮的含量较高。
项目地块内4个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检测指标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A.1石油类限值(0.3mg/L)。
(3)地表水环境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共采集1个老运粮河地表水样品(DW3)、2个新运粮河地表水样品(DW4、DW5)、收集《昆明市西山区46号片区A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中2个老运粮河地表水样品(DW1、DW2),共计5个地表水监测点,共计采集6个地表水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
根据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得到以下结论:
老运粮河3个地表水样品中监测因子有检出的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砷、汞、六价铬、氰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未检出的为:硒、铅、镉、挥发酚。
新运粮河2个地表水样品中监测因子有检出的为:水温、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砷、汞、六价铬、氰化物、石油类、镉、挥发酚、硫化物、粪大肠菌群;未检出的为:硒、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老运粮河、新运粮河项目地块段,上下游样品中各监测指标检测值变化不大,均处于相同数量级。
老运粮河、新运粮河项目地块段,地表水监测指标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值较高,主要是受到老运粮河、新运粮河流域人类生产生活的影响,从而导致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的含量升高。
老运粮河3个地表水样品及新运粮河2个地表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4)结论
1、项目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土壤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石油类检测指标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表A.1石油类限值(0.3mg/L);地表水样品中,各监测因子检测值均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限值。
2、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5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适合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因此昆明市西山区草海片区46号片区A2-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于本阶段,无需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机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东风巷1号
联系人:宋尚鑫
联系方式:15887860852;
电子信箱:1242767423@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地块风险评估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安全健康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的风险评估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以书面形式与调查单位取得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调查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