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由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的“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者东镇新庄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96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16675m2,总建筑面积92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大棚6栋、管理用房、道路、雨污管网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使用后,可达生猪存栏规模为10000头,年出栏2次,年出栏肥猪2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张丕龙
联系电话:15906996915
电子邮箱:15906996915@139.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08769624
电子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xQ2PaiZHvfP619_iqe6_bg,提取码:ju49。
五、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普镇沅县民创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告时间:2021年5月17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