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澜沧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澜沧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澜沧县勐朗镇澜沧工业园区富本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说明书,项目分三期建设,总投资120000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436849.69m2(约为655亩),总建筑面积390895.5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冷库、展示交易中心、办公楼、果蔬分拣车间、清洗待宰车间、屠宰车间、肉制品加工车间等。项目建成后禽畜肉冷库库容13.6万吨,果蔬冷库库容11.88吨,总库容约计25.48万吨,设计生猪屠宰500头/d、肉牛屠宰75头/d、羊屠宰28头/d、活禽屠宰2300只/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田龙
联系电话:13987939494
电子邮箱:51291177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15808769624
电子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6Z_lcZO-p4-XPcYCMvKGNg,提取码:rrh5。
五、公示时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告单位: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7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