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众朋友:
2019年7月,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对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面积为76037.78m2(群星公司提供的征地红线范围),中心坐标为:东经102°51′38.013″,北纬23°35′5.876″。
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被纳入疑似污染地块。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要求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尽快对其分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公司受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及临近地区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对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国家相关技术导则制定了场地调查方案。根据调查方案在场地内进行土壤及地下水钻探、样品采集等工作,结合现场勘察到的实际情况和现场采集样品的实验室检测结果编制《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如下: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对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收集场地现状和历史资料并查阅相关文献,获知群星公司分厂自停产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的状态,地块内主要有生产装置区、弃渣临时堆场、久未住办公生活区房屋。地块周边存在大大小小的锰化工企业,无居民生活区,无农田,有小型树木林,故地块周边活动对场地内存在影响。
项目地块历史上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周边企业现状及历史上均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主要受污染层位为表层土壤。因此项目地块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调查。
2、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群星公司分厂,土壤、地下水及地表水环境初步调查共布设17个采样点位,其中土壤采样点12个,地下水采样点3个,地表水采样点2个。送检样品数量为:土壤样品38个,地下水样品6个,地表水样品4个。
(1)初步采样监测因子
1)土壤监测因子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及污染识别等要求,确定场地土壤监测指标共48项:
重金属和无机物9项:镉、六价铬、铜、铅、镍、砷、汞、锰、石油烃(C10~C40);
VOCs 27项: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SVOCs 11项: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䓛;
理化指标1项:土壤pH。
2)地下水监测因子
本次调查地下水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氰化物、总硬度、六价铬、氯化物、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镉、铅、铁、锰、汞、砷。
3)地表水监测因子
本次调查地表水监测因子为: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铜、锌、氟化物、硒、砷、镉、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
(2)检测数据分析结果
1)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所有送检的土壤样品中:pH值均在5.5-7.5范围内,土壤呈中性;有检出的因子中六价铬检出率为14.3%,其余检出率为100%;27项VOCs、11项SVOC均未检出。
调查范围及区域背景除砷以外,土壤样品中重金属,VOCs和SVOCs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地块内土壤中砷超筛选值,其超筛选值是由于区域背景值较高导致的。
2)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实验室检测报告,地下水样品中有检出的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硫酸盐、硝酸盐、总硬度、六价铬、氯化物、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铁、锰、汞、砷,其中pH、硫酸盐、硝酸盐、总硬度、六价铬、氯化物、氟化物、溶解性总固体、铅、铁、锰、汞检出率为100%,耗氧量、砷检出率为66.7%,氨氮检出率为33.3%;未检出的因子为:挥发酚、亚硝酸盐、氰化物、镉。
WQ1-1、WQ1-2地下水样品中监测因子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地块内地下水环境未受到污染影响。WQ2-1、WQ2-2、WQ3-1、WQ3-2地下水样品中监测因子均未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限值。说明区域地下水环境良好。
3)地表水样品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实验室检测报告,地表水样品中有检出的因子为: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锌、氟化物、硒、砷、镉、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其中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锌、氟化物、砷、镉、石油类、硫酸盐、氯化物、铁、锰检出率为100%,硒、硝酸盐检出率为50%;未检出的因子为:铜、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
地表水样品中监测因子均未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及表2中的标准限值。说明地表水环境未受到污染影响。
3、结论
群星公司分厂经初步采样分析,土壤环境基本与区域背景相同,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要求。
本项目地块不是污染地块,因此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于本阶段,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
二、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调查机构: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滇池时代广场D座1003号
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0871-63602216;
电子信箱:1242767423@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结果等方面,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安全健康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反馈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以书面形式与调查单位取得联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调查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附件: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分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提取码:3lkz
润子源环保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5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