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由镇沅锋伟砂石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蛮消河813水位线以下一标段采砂石项目”需要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概况予以公开。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如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蛮消河813水位线以下一标段采砂石项目;
建设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振太镇邦庆村蛮消河;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开采面积约为171亩,年采砂石量约7.66万立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和办公生活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镇沅锋伟砂石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锋伟
联系电话:137590253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云南繁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德
联系电话:15877913732
电子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将意见邮寄至建设单位;
(3)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意见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6LIYdy6LZvuW2Rfqd0kdvg,提取码:ibq5。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单位:镇沅锋伟砂石料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0年6月24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