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2019年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鼎祺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碧溪园(1-7号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工作,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土壤中砷、β-六六六的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对应的土壤风险筛选值,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因此,2020年2月,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南清之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承接该项目后云南清之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制定了详细调查阶段的布点和采样方案,在详细调查和采样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项目地块详细调查工作。具体调查结果如下:
1、土壤污染调查结果
土壤样品检出因子中超过风险筛选值的污染物有砷、β-六六六和DDT,超标污染物主要集中T19、T20、T34及T35点位,但相关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风险控制值,其中砷的样品超标率为3.09%,最大超标倍数为1.565,土壤中DDT的样品超标率为1.59%,最大超标倍数为1.14,土壤中β-六六六的样品超标率为0.52%,最大超标倍数为0.375。需要对地块内的土壤开展下一步风险评估工作。
2、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
该地块地下水中检测出的特征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水标准,地块地下水无需进行下一步的风险评估。
3、环境空气污染调查结果
地块调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项目为苯、甲苯、二甲苯及TVOC。其中,苯、甲苯、二地块调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项目为苯、甲苯、二甲苯及TVOC,其中苯、甲苯、二甲苯均未检出,TVOC检出率为100%,检出值范围在89~446u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标准限值要求。甲苯均未检出,TVOC检出率为100%,检出值范围在89~446ug/m3,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表D.1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溪园(1-7号楼)地块为污染地块,土壤中主要污染物为砷、DDT和β-六六六,污染总面积为1279.40m2,需要对地块开展土壤环境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雷
联系方式:18208872697
三、承担风险评估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风险评估机构:云南清之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庐园9幢1单元302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871-65239500;
电子信箱:284680890@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本项目地块详细调查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安全健康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的详细调查有何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详细调查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详细调查单位取得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单位或者详细单位联系。
特此公示。
云南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