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铅锌冶炼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并结合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就项目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对照分析认为,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确定的工程内容一致,不涉及工程变更和工程的重大变更。
经对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分析,项目已按照要求落实了熔炼烟气治理、厂区分区防渗、固废分类收集处置、生活污水处理及厂区内雨污水系统、区域鼓风炉拆除等工作,对于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措施全部予以了落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8年3月29日,由个旧市沙甸永和冶炼厂组织,《个旧市沙甸永和冶炼厂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代表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后认为,该项目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按要求建成,外排污染物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同意项目环保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附件:1.个旧永和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稿)
2.其他情况说明事项
3.验收组意见+通知+签到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zQZXgczgswQrDQ6gEYcNg
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